新闻动态

NEWS CENTER

保安培训

关于组织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1347次

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公安局、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和《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为加强我省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素质,树立保安员良好形象,促进保安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省联合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共同做好鉴定考核工作


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是推动保安服务行业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全面提高保安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保安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提升保安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保安员队伍的客观需要,对创新保安监管工作、提高保安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组织指导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迅速启动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二、建立规范的考核机制


2014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修订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保安员职业技能设五个等级,包括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按照公安部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目前先行开展初级保安员和保安管理师两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进行逐级鉴定考核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组织命题、印发试卷、阅卷(综合评审项目由省保安协会组织)、发证及对外公布;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的鉴定,组织阅卷、成绩审核及汇总,公布,核发证书。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和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二)设立机构,承担试点。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根据本地保安员职业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可委托1至2家已获行*许可的保安企业(保安培训单位),或者保安协会,经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市属的“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所”(下称市鉴定所),负责承担初级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考务工作。省保安协会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设立“广东省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所”(下称省鉴定所),负责承担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考务工作。省鉴定所同时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负责与各地市鉴定所的联系协调。


(三)选聘专家,分层考评。由省公安厅和省保安协会选聘具有丰富保安监管工作和企业管理经验的人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组成省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小组,负责制定有关鉴定技术文件,指导各地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把好鉴定质量关。各地市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则要求,组织培训考评员队伍,做好本市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考评工作,各地市考评员人数可依照所承担的鉴定考核任务确定。


(四)开发题库,编写教材。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广东警官学院共同组织专家开发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题库和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在鉴定工作试点阶段,先完成初级保安员实操题库、保安管理师理论知识和实操题库资源的开发,编写初级保安员和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教程。


三、鉴定考核事项


(一)鉴定报名。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取得《保安员证》的人员,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参加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鉴定,免理论考试,直接参加技能实操考试;对于申请报名参加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人员,除按规定可以直接申报的人员外,其余申请报名者需参加在广东警官学院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职业资格认证。


(二)受理审核及证书核发。申请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由各市鉴定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系统组织报名,汇总和初审考生相关资料报市鉴定中心审核,并按要求落实考务工作,对合格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由省鉴定所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考务管理规程要求组织鉴定并对成绩合格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证》的报名考试发证工作,依照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6号)和《关于做好我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89号)的规定执行。


(三)费用及补贴。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函〔2013〕150号)的规定,初级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为170元/人(免理论考费用为130元/人);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为600元/人。鉴于保安员已纳入我省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根据省财*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要求申领补贴经费。同时,可根据当地*策,申请享受积分入户等惠民待遇。


四、强化鉴定考核监督检查


各地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保安员证》的考试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各保安从业单位宣传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保安员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各保安从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提升服务水准,为企业增效,创建服务品牌的重要途径。对于准备参加技能鉴定考核的保安员,要从时间和经费等方面予以切实保障,并通过支持鼓励保安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企业各个部门发挥骨干作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保安从业单位组织保安员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引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与职业等级挂钩的保安员薪酬制度,推动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推进保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进程。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按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调整工资结构、制定和完善科学劳动工资制度的参考依据,激活现代企业“高技能,高待遇”的激励机制,催生企业源动力,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服务热线

13867984298

在线留言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链接链接链接链接链接黄页永久免费入口进入亚洲香蕉永久精品